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淮河公园养护管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工业园(园区服务楼三楼)
3、成交金额:123.996961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
五、谈判小组名单:陈金城(组长)、刘智萍、朱井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贰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淮河公园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在公园可视范围内:迎水面(南园路淮河坝以北-山水码头以南);背水面(南园路淮河坝以北-环**路气站以南)]。
2、合同履行期限:1年,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全年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二年合同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96万元/年;最高限价:372万元/年
5、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1月5日
6、谈判日期:2022年1月12日9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8、质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业绩:无
10、获奖:无
11、项目负责人:郭启志
12、综合评标法得分:无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沱河路23号
联系方式:136****5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省**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0552-****036、180****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6****5065(采购人代表)、180****269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采购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