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营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营路建设工****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1〕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王营路建设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路线长度约2.0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照明、绿化、安保、地下管线及信号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5.9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3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图纸审批工作; (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4)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与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 月 14 日至2022年 2 月 25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6.3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6.4资质等级:符合本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6.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如是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人的人员):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监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8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信用报告。 (1)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www.****.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6.9投标人不得存在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6.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6.11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 ****管理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1501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路 地 址:**市**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李政 联系人:朱桐 电 话:0516-****9681 电 话:0512-****1906/178****3559 2022年 1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