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7日 14:3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化软件维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17日 14:34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晓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18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繁华大街2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金英豪0455-****5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10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晓琳0411-****1816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信息化软件维护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信息化软件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行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及其他临床信息化相关系统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自****。系统为基于****医院信息系统,该系统全部为****完全自主研发。系统采用 一体化 建设模式,各系统之间没有接口,信息高度共享。
本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维护服务必须基于上述系统才能进行维护和开发,****医院对于信息系统的最新版本(补丁)的定期按需升级、按需统计查询数据和修改报表、维护和改造现行医保和各设备接口、协助医院信息系统流程改造和提供电子病历评级咨询等维护服务的需求。
鉴于上述理由,以及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为确保我院系统软件的稳定运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一号楼12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17日 至 2022年0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县繁华大街277号
联系方式:金英豪0455-****5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1005
联系方式:丁晓琳0411-****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