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昌县“驷马三产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
******县“驷马三产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7 16: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县“驷马三产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磋商须知 二、总 则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现更正为: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号****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中的 日期: 2021 年 X 月 X 日 现更正为:日期 :2022 年 X 月 X 日 |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17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规划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356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李家大院19栋1单元26楼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庞虹;联系电话:0827-****2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电话: | 131****3561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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