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14:41:51]
**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年)(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年)(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1、****;
2、中国******公司****公司;
3、中国**洋****公司****公司
供应商地址:1、人保:**省**市**县**利民路;
2、**保险:**省**市**区**中路镜街99金鼎28、29层;
3、**洋保险:**市九华中路293号
中标金额:1、人保:75% ;2、**保险:74.45% ;3、**洋保险:74.45%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采购项目(三年)(二包) 服务范围:确定3家企业作为县直单位定点保险企业 服务要求:确定3家企业作为县直单位定点保险企业 服务时间:三年(1+1+1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曹** 杨斌 潘尚莲 唐晓伟 夏士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价结果 4750 元收取
金额:4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籍山路党政大楼5楼
联系方式:138****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B3幢办1202-1203
联系方式:刘欢139****9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 话:139****94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