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临溪****基地道路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埠头上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临溪****基地道路设施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万清、周**、胡敏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同约定标准价。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总站三楼,联系电话:0563-****76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国资委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临溪镇
联系方式:056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总站三楼
联系方式: 056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暄
电 话:0563-****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临溪****基地道路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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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