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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二期) | |
时间:2022-01-20 14:39 | |
****管理局关于GC215****220013等9个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二期) 9个不合格批次食品涉及我县1****中心配送的桶装水;1家小吃店销售的油条;1家超市销售的蛋皮吐司面包;4个蔬菜摊位销售的皱皮辣、芹菜、大红椒、黄豆芽、绿豆芽;1家标称生产单位为辖区企业生产的白砂糖。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五)抽样编号:**** 食品名称:晶菱白砂糖 生产日期:2021-10-13 被抽样单位:******菜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市**区 检验不合格项目:色值超标 检验机构:咸****检测中心 委托单位:**** 抽样日期:2021-10-18 (十六)抽样编号:GC215****220013 食品名称: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 生产日期:2021-10-13 被抽样单位:****配送中心 被抽样单位地址:****农贸市场(原老茶叶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检验机构:******公司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16 (十七)抽样编号:GCZX215****220008 食品名称:油条 生产日期:2021-10-18 被抽样单位:****小吃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社区回营大** 检验不合格项目:铝超标 检验机构:******公司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18 (十八)抽样编号:SCYNXY215****20034 食品名称:蛋皮吐司面包(乳酸菌味) 生产日期:2021-09-02 被抽样单位:******公司****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社区东岳宫山285****一中) 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超标 检验机构:******公司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08 (十九)抽样编号:NCP530********026 食品名称:皱皮辣 被抽样单位:李尤凤(533********0192221) 被抽样单位地址:****农贸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镉超标 采购日期:2021-10-12 检验机构:****中心 委托单位:**省临****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12 (二十)抽样编号:NCP530********063 食品名称:芹菜 购进日期:2021-10-11 被抽样单位:董大会(533********1102308) 被抽样单位地址:**爱华镇草皮街天丰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超标 检验机构:****中心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11 (二十一)抽样编号:NCP530********030 食品名称:大红椒 被抽样单位:周天菊(533********5042443) 被抽样单位地址:****农贸市场 检验不合格项目:氧乐果超标 检验机构:****中心 购进日期:2021-10-12 委托单位:**省临****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12 (二十二)抽样编号:DCLC211********0027 食品名称:黄豆芽 购进日期:2021-10-29 被抽样单位:**袁艳菊蔬菜批发点 被抽样单位地址:****社区天丰市场内 检验不合格项目:检出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 检验机构:****中心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29 (二十三)抽样编号:DCLC211********0026 食品名称:绿豆芽 购进日期:2021-10-29 被抽样单位:**袁艳菊蔬菜批发点 被抽样单位地址:****社区天丰市场内 检验不合格项目:检出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 检验机构:****中心 委托单位:******管理局 抽样日期:2021-10-29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一)5批次不合格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天丰农贸市场董大会、袁艳菊,****农贸市场李尤凤、周天菊4人蔬菜摊销售的5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农残和重金属超标),均是当天购进,一部分是从本地农户购入,一部分是从**下关批发人员处购入,除抽检外,剩余当天均已售完,抽检到出报告时隔近一个多月,农产品均无法召回。 (二)1批次不合格蛋皮吐司面包(乳酸菌味)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公司销售的蛋皮吐司面包(乳酸菌味,生产日期:2021-09-02,规格:90克/袋)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家标准 糕点、面包》标准要求。现场核查时,在******公司****公司“一中超市”内查获上述不合格批次“蛋皮吐司面包 ”(乳酸菌味)54袋,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超市员工对54袋不合格“蛋皮吐司面包 ”(乳酸菌味)全部进行了现场拆袋销毁。 (三)1批次不合格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风险控制情况。****配送中心销售的“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抽样检验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净水厂购进的,接到不合格报告时,除抽检外,剩余的“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已全部售完。因该包装饮用水属即食即用,故无法召回。采购时已履行了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生****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中心现场核查时,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 (四)1批次不合格油条风险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油条是当事人在卫国街家里加工,然后拿到“如丽小吃店”进行零售的。共加工不合格批次的油条40条,抽样时就已经全部售完。由于油条属于即食即用食品,因此售出的不合格油条已经难以追踪、召回。 (五)1批次对标称生产不合格“晶菱白砂糖”的风险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晶菱白砂糖”(生产日期:2021-10-13)是****2021年10月18日在“******菜店”抽取的(标称)生产者为****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称)生产者地址为**省**市****社区大**组188号。经调查,****公司自2021年4月29日停榨至今(2021年11月5日),没有生产出厂过任何白砂糖产品。即****2021年10月18日在“******菜店”抽取的“晶菱”白砂糖不属于****公司生产的产品。因此我局作出对****公司不予立案的决定。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天丰农贸市场董大会、袁艳菊,****农贸市场李尤凤、周天菊4人蔬菜摊销售的5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农残和重金属超标),均是当天购进当天售完,2个产品农残超标,是种植户未规范使用农药所致;1个产品重金属超标,是种植户在新开垦的耕地上种植小米辣和青椒所致;2个食用农产品(豆芽)检出植物生长调节剂。因采购时均未索证索票,无法溯源;我局对4个蔬菜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已督促整改。 (二)1批次不合格蛋皮吐司面包(乳酸菌味)核查处置情况。超市在运输、保存、销售过程中蛋皮吐司面包均在食用有效期内,并按照环境要求保存,未受污染,过氧化值超标应属生产环节控制不好。截止现场核查时,****超市内查获上述不合格批次“蛋皮吐司面包 ”(乳酸菌味)54袋,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超市员工对54袋不合格“蛋皮吐司面包 ”(乳酸菌味)全部进行了现场拆袋销毁。由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义务,我局都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没收了违反所得,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1批次不合格彝乡山泉包装饮用水核查处置情况。****配送中心销售的包装饮用水(桶装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是因为生产单位生产环节灭菌控制不好所致,不合格包装饮用水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前就已全部售完,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已查验了生产企业的有效资质,产品的检验合格单据,开具了进货单据,并建立了进货台账,履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义务。我局给上述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没收了违法所得,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四)1批次不合格油条核查处置情况。我局要求当事人严格按照添加剂的使用要求、范围、用量,以及加工油条的锅具、原料进行风险控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违法行为。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现已督促整改完毕。 (五)1批次标称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晶菱白砂糖”的核查处置。该批次不合格“晶菱白砂糖”(生产日期:2021-10-13)标称生产者为****公司,标称生产者地址为**省**市****社区大**组188号。经调查,****公司自2021年4月29日停榨至今(2021年11月5日),没有生产出厂过任何白砂糖产品。即****2021年10月18日在“******菜店”抽取的“晶菱”白砂糖(生产日期:2021-10-13)不属于****公司生产的产品。因此我局作出对****公司不予立案的决定。 ****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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