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绥发改发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中央****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储备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市**县近河**段西侧,****管理处北侧
2.3建设规模:拟用地总规模面积15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552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面积77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85平方米,管理用房面积8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182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8.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须按照黑****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20〕8号)配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17时至2022年1月30日17时(**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依据《关于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使用省公共**交易电子平台的通知》(黑建造价2018】2号文)的相关规定,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cn:3000/Default.aspx)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锁定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人员锁定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未提供锁定人员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的,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公共**交易网、黑****建设厅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68-****036
招 标 人:****
地 址:**省******水务局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68-****87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景江东路与群力****中心写字楼403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51-****6346
电子邮件:****@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