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高新区(机械电子产业园、**人才公寓、加速器产业园、新能源科技产业园、新宏小微企业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建****广场4幢4-1室
成交金额:735501.52元/年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公交枢纽站4楼
成交金额:0.5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翠芳 姚振 郑向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另成交人还须承担本项目评审费用约2500元(据实支付),合计为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敬亭大厦12楼,联系电话:186****500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11号
联系方式:187****5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敬亭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86****5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86****5009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11号
联系方式:0563-****2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省**高新区(机械电子产业园、**人才公寓、加速器产业园、新能源科技产业园、新宏小微企业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2022年1月25日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