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潭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龙潭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以 凤发改审批【2020】6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管网约64920米并配套建设其附属设施,湖底清淤疏浚及渗漏处治理约(略)m3,河道清淤疏浚约(略)m3,水生态修复约(略)㎡, 生态护岸建设约9360m,面源污染治理约54400㎡,河道湿地修复约6100㎡;建设垃圾转运站4座并配套相关转运配套设备设施,生态停车场1座,公共厕所8座,农贸市场中心改造提升4座,城市绿化约(略)㎡,城市亮化约800盏路灯,山体修复约(略)㎡,植被恢复约(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约10000㎡,文化长廊约500m,生态步道约12000m并配套建设步道附属设施等。
2.3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工期:(略)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略)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采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及(略)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 (略) 28 日起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会员系统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略)200.182:88/ZYHY/)。
5、(略)
(略):88/ZYHY/)。
5.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富华国际广场1栋8-8号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