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西**应急水源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西**应急水源工程由****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西**应急水源(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泵站****水库北堤4#灌溉涵洞与晶都大道之间区域,供水管线沿晶都大道****水厂;
2.1.2建设规模:**总规模为20万m3/d****泵站1座(土建按照远期设计规模20万m3/d实施,本次设备招标按照设计规模10万m3/d安装);**DN1400应急输水管线1条,长度约5.16km;**一座混凝土闷井及DN1500引水管1条,长度约50m;**DN1000灌溉渠,长度约184m;
2.1.3招标控制价:8188万元;其中:1、施工图设计费投标限价:110万元;2、施工费投标限价:7578万元、暂列金额50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1.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1)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且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县西**应急水源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5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2.2.6保修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有效****设计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在有效期内)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任意一项)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泵站)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管径DN1000及以上且管道长度3KM及以上的类似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给水厂工程包括:给水厂的提标、改造、**、改建、扩建等工程。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放入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且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01月27日至 2022年02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4日09时00分(**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3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在方法一、方法二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3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安全方案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组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至少配置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名; 以上人员为项目管理机构基本配置,人员要求均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 |||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9.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得内容(包含:设计、施工、运维等方面)进行评分。 | |||
10.合理化建议(2分) | 结合项目特性对本工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最多扣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做无效标处理。②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采用暗标形式,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相应位置中。 | ||||
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泵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本条最多得0.5分。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管径DN1000及以上且管道长度3km及以上的类似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本条最多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泵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管径DN1000及以上且管道长度3km及以上的类似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上述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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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给水厂工程包括:给水厂的提标、改造、**、改建、扩建等工程。 (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分。 (10)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施工模板)。
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2568 |
刘书丹 | 186****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61319、****980000 |
朱家旺 | ||
张** | ||
**CA 总部(**) | 孙莉莉 | 180****3017 |
**翔晟 | 徐小波 | 135****4543 |
杭云飞 | 138****7446 | |
企业名称 | ****中心 | **省****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3017 | 周梦雪 152****3303 魏飞 182****9191 |
电话 | 180****3017 | 客服电话:****251010 |
办公地址 |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 地 址:**东路36号**国际20楼
联 系 人:霍经理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18—****9213 电 话:0518-****3376
传 真: 传 真:0518-****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