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公开招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临FJ2021-008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 临FJ2021-008-01-08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五楼) |
公示期 | 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1月30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7839.00 |
工期(交货期) | 2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崔金钊 / 建造师:NMG****859 |
企业业绩 | 1、阳光国际**(锦尚国际)5#6#7#8#住宅楼地库及3#9#综合楼23#幼儿园公厕2、**中正水岸明珠6#-8#楼工程项目3、2019年昆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施工二标段4、2019**区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5、2019年**市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张建文152********10015张彦祥 152********30094施工员:芦新元152********30641质量员:邬乐乐152********30080罗素伟152********30781 预算员:高俊兰152********30039 材料员:陈凤琴152********10169资料员赵晓霞152********1021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市计华****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306.00 |
工期(交货期) | 2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 / 建造师:蒙215****07255 |
企业业绩 | 1、2018 年**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2、****市**区**区综合整治棚户区(**村)改造项目施工3、** 2019年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第六标段4、**雅居 G5、G6、G8、C4 楼及相邻地下车库项目5、华盛园回**置房项目 14#、15#、 23#、 24#、20#及配套工程6、****广场棚户区改造二期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郭睿 152********20072 质量员:廉宇祥152********10179安全员:郭建军152********10001材料员:张柳燕152********20523资料员:于敏152********2056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19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石一波 / 建造师:210********90023 |
企业业绩 | 1、**市**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三期)第一批施工第五标段2、**市**区 2019 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标段3、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4、**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标段)5、**市 2021****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十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国永仲210********90023 安全员:丁瑞敏152********20932 材料员:代云杰210********89386资料员:李素萍152********10038 质量员:王鑫210********87593预算员:210********8966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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