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委托,****培训中心项目(一期)护****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培训中心项目(一期)护****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护眼灯采购 | 1 | 批 | 95.1875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5、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本项目不报名,招****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政府网公共**交易采购栏(http://www.****.cn/col/col****091451/index.html)免费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邮寄送达:
7.1.1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在快递单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7.1.2邮寄收件地址:**省**市**县**南路2号 ****交易中心 邮编:
324300 收件人:**** 倪女士 联系电话:133****7168
7.1.3代理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登记、编号,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投标文件签收回执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投标文件接收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超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1.4采用邮寄方式产生的投标人联系方式缺失、投标文件密封性不完整、逾期送达等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现场递交
7.2.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7.2.2投标代表应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手部卫生消毒、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检测事宜,通过防疫检测后方可入场。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C)、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医院就医。
接收文件地点:****交易中心B楼五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9日14:00时
7.2.3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后,立即离场。投标人应服****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其他有关防疫事项由代理机构现场统筹协调处理。
7.2.4为避免人群聚集,请投标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7.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评标有关的原件无需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文件正本中涉及资质证书和原件备查部分,一律采用彩色扫描件,使用彩色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开标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前提供与投标相关的原件核查。****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省供应商库中已提供过相关的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原件。涉及原件部分,建议投标人提前注册登记)。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9日14:00时;
8.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区(**县**南路2号五楼)。
8.3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投标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8857 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投标人仅限投标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投标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8.4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投标人回放。
8.5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投标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9、询标
9.1****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投标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q.com)。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以询标邮件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10.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0****9870
代理机构:倪女士电话:133****7168
国**心:杨先生 电话:0570-****561
11、注意事项:
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11.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华埠镇**中路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9870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中心A座10楼
联 系人 :倪女士
联系电话:133****7168
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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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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