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告字[2022]2号 (GTJY-GM-2022-0002)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政府批准,****拟网上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及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列入限制竞买土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28日登录****网(http://ggzy.****.cn/wfggzy/gmggzy/)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1、公共**交易网注册验证 (1)诚信入库:在**市公共**交易网申购需先登录系统通过“会员网上注册”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或“****”。 (2)上传证件:注册完****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竞买人选择“土地/矿业竞买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购,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竞买申购)。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875、****876。 2、CA免费办理:竞买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中心三楼,****交易中心技术服务窗口办理,即收即办。也可登录在线平台online.****.cn注册后按流程进行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cn/wfggzy/zytz/048001/)。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技术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130。******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88。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何工:199****5596;张工:156****6239。服务监督电话:0536—****981。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时间 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月29日15时至2022年2月28日15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竟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竟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5时。 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15时至2022年3月2日15时。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手续办理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出让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结束后5日内,竞得人依据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到****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方式 挂牌成交后,保证金直接转作定金(定金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20%)和出让金,剩余出让价款需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地块须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九、供地时间 出让地块于合同签订之日供地。 十、组织实施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由****及****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其它事宜 (1)该地块全部按“标准地”制度挂牌出让。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该地块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除满足其它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标准: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1. 废气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其他行业II时段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 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废水:《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3.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 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 能耗控制标准:严格执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有关节能审查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经济控制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 (2)竞得人除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需在成交后10日内与属地镇(街、区)签订《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规划局提交一份备案。 (3)该地块需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648.486万元,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单独缴纳。 (4)该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5)出让地块若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需由竞得人与产权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6)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工程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部门。 咨询电话:0536-****072
****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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