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龟山湖生态公园老街改造提升工程(沈湾)
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就**县龟山湖生态公园老街改造提升工程(沈湾)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县龟山湖生态公园老街改造提升工程(沈湾)
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年1月28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厅
评审专家名单:鲁同群(推荐主任)、周显政、陈晓霞、陆永志、张志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267.46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建造师:高玲玲;
证书编号:豫241****5457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共城****公司
投标总报价:****317.96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建造师:张晓攀;
证书编号:豫241****89586;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822.22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建造师:候成刚;
证书编号:豫241****73905;
五、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采购与招标网》、《**县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行政路西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9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0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