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秀县城综合提升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金秀****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审批[2022] 10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内。 建设规模:1、县城沿街建筑风貌提升。对主干道沿线原有建筑立面老旧装饰拆除,对外立面风貌装饰材料等进行统一的风貌化改造提升。改造栋数约为240栋。 2、县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城市道路工程、市政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相关的辅助照明工程。主要子项为**白沙垌路,设计道路长度约337米、道路红线宽度约13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15年,双向2车道;**印象金秀二期至金恒浅水湾小区道路,设计道路长度约330米、道路红线宽度约9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10年,双向2车道;对**主街道道路破损及病害老旧沥青面层及部分基层铲除,加铺新沥青面层,修补或改造总量约为40000平方米,不改变原有道路的设计性能;对县城内主干道沿线及重要节点路段增设约300盏特色化路灯;拆除更换县城内风化破损(旧)护栏约1500米,新修护栏约1500米;对县城局部雨水排水失效的路段进行提升及修复改造;对县城内重要节点增设景观小品、导向指示牌、宣传栏、坐凳、垃圾桶等便民设施;****新区中桥,桥长度约34米、宽度约15米;**圣堂药业小桥,桥长度约12米、宽度约9米;**金恒浅水湾小区人行桥,桥长度约34米、宽度约7米,桥梁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应为100年,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计洪水频率均采用百年一遇。 3、县城生态环境建设。对金秀河沿岸、主要街道沿线、重要节点实施驳岸景观绿化、美化、特色化提升,实施提升改造量约40000平方米;铺设步道(涉及香草湖步道,金秀河两侧人行道提升为健身步道,白沙桥头至盘王养生谷步道,民族公园爬山步道等)长度约10.3公里、宽度约2米;对县城段主要节点人行道砖(含盲道)铺装改造提升,总面积约为15000㎡;提升改造旅游公厕约6座;对金秀河两岸原有亭子及连廊进行特色化风貌修缮提升(香草湖约13个,民族公园约6个,金秀河两岸及廊桥约10个)。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12303.67万元,其中设计费用372.44万元,**工程费用11931.2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金秀县城综合提升工程总承包 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及市政行业(道路与桥梁工程)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及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壹级 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高 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工程类相关 专业 高 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及市政公用 专业的 壹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 2019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承接过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设计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设计项目;施工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承接过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类项目【备注:设计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还需提供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02 10:00:0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10 时00 分,地点****交易中心(**市红水河大道331****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部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县****管理站 0772-****38210.异议接收人和联系方式异议接收联系人:覃伟杰 联系方式:0772-****888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及盖章) (及盖章) 地 址:**县**西路1巷1号 地 址:**市**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邮 编: 545799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梁宝善 联 系 人: 覃伟杰 电 话: 0772-****009 电 话: 0772-****88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网 址: / 2022年 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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