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酒店出租 | |||||
**** | 挂牌价格:113.9 万元 | ||||
113.9万元/年 | |||||
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2-01-27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2-02-21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该标的位于**市**县**镇经三路东侧地段,标的为框架结构共5层,面积为9899.26㎡,计租面积为7909.75㎡****停车场,总面积1989.51㎡,地下停车位28个,毛坯,目前为空置状态,标的基础设施较完善,通电、通水、通路、通讯;其他详见附件:**市******酒店出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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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公司 | ||||||||||||||||||||||||||||||||||||||||||||||||||||||||||
2022-0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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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 ||||||||||||||||||||||||||||||||||||||||||||||||||||||||||
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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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万元 | ||||||||||||||||||||||||||||||||||||||||||||||||||||||||||
113.9万元/年 | ||||||||||||||||||||||||||||||||||||||||||||||||||||||||||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六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租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时,出租方用其抵充租金即滞纳金; (2)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承租方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房屋损坏,出租方用其作为维修费用; (3)承租方承租期间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各种费用而导致出租方承担时,出租方将其作为代缴费用; (4)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其作为应收取的违约金款项; (5)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或经济责任的情形。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情形,出租方应在租赁期满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一次性 | ||||||||||||||||||||||||||||||||||||||||||||||||||||||||||
6 | ||||||||||||||||||||||||||||||||||||||||||||||||||||||||||
一、本次交易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1、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2、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不乱搭乱建改变原建筑外观风貌; 3、租赁期3年内以网络竞价最终价格为准,租赁期第四年开始,租金根据市场进行调整。租赁期满后,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若承租方继续承租标的房屋,租赁第七年开始,出租方视市场价格可再与承租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因国家政策或者主管部门要求重新挂牌时,承租关系解除双方不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确定承租人承租资格后,承租人凭交易确认函与出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 5、租赁业态: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绿化地。如有违反法律规定及不按规定范围经营行为,出租方经调查取证后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诺承租后该标的的经营业态定位不偏离以下规定: 酒店品****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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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酒店管理等相关经验。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1、租赁标的位于**县**镇,考虑到城市形象、规划等,本租赁标的经营业态不支持维修类、建材类、产生污染性类等相关行业;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履约保证金半年(六个月租金)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租赁期前3年以网络竞价最终价格为准,租赁期第四年开始,租金根据市场进行调整。 2、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计租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计租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3、承租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商行政管理费。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5、承租方逾期15日仍未向出租方付清应付租金,未向出租****公司付清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公司可暂停对该场地的水、电等供应或暂停提供其他服务,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拖欠的款项、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通恢复费用);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标的,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6、承租方对该场地的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在不破坏、不影响原有建筑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安全和出租方的公共区域装修等前提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破坏该场地的外立面,且不得影响场地内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在装修过程中服从出租方、****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出租方、承租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改正,如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要求承租方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期不予**,承租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 7、承租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含图纸)必须通过出租方审核。如涉及租赁场地内消防、安全****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和验收。涉及租赁标的物外立面的广告装饰****政府城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该项费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方依法依规对该标的进行装修、分割、安装设备或改建时,所有涉及消防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等工程变动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公司提出申请,并附装修平面图及各专业施工图等,****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装修施工,承租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策变动、政府决策等因素影响,承租****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60天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10、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依法经营,依法负责对承租方业务进行指导,按照政府要求组织承租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承租方在不违法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如发现承租方违反合同经营,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1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未尽事宜按照发布的租赁合同执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3、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支付租金等额发票。 14、此标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但并不影响出租方享有该标的租赁权,因租赁权产生的纠纷,由出租方承担。 15、出租方承诺提供承租方办理工商登记所需的资料,因标的物本身证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承租方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开始时间顺延直至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手续完成,办理手续期间不计算租金。 | ||||||||||||||||||||||||||||||||||||||||||||||||||||||||||
2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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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公司 | ||||||||||||||||||||||||||||||||||||||||||||||||||||||||||
****营业部 | ||||||||||||||||||||||||||||||||||||||||||||||||||||||||||
701********0095687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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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李萌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52****6995 |
央拉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88****8855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