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华里休闲工业街区装修改造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东三道与东九街交叉口,东三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6660㎡。室内装修面积约为4815㎡,实际装修面积以最终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69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5日历天,施工工期:125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结构及加固、二次机电(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景观、地下综合管网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工作内容: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厂房除外)的建筑装修(或装修改造或改造)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厂房除外)的建筑装修(或装修改造或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建筑面积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如上述三种资料均无法证明类似工程内容,由业绩工程的业主方提供证明材料)。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3.3自2020年2月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1年2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1年11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施工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30日至2022年3月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0470(新点软件),董倩153****2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222.****.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
****审批局,电话: 0517-****878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36号 地 址:**市**路1号尚东国际A区706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150****6278 电 话:0517-****8376/138****2114
2022年1月30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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