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国际陆港九里湖**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海国际陆港九里湖**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徐****管理委员会以徐港行审投备[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海国际陆港九里湖**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海国际港务区徐丰公路东侧,时代大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以湿地生态保护及休闲观光为主,实施范围约为5246亩,包括生态修复区和便民服务配套区。项目生态修复区包括陆上绿化修复区和水域修复区。其中,陆上绿化修复区主要包括土石方、绿化、步道、栈道、停车场、广场、驳岸处理、给排水、照明、供电工程、景观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配备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水域修复区主要构**域的生态系统。项目服务设施包括配套道路、科研监测、湿地运营管理、游客接待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1988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期18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方案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配套的专业工程的全套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绿化养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
2.3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营业执照里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或园林)施工,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绿化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无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备案证明材料为准,单项工程合同投资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www.****.cn]“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或设计任务,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30日至2022年2月1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淮海国际港务区时代大道7****中心 地 址:****开发区软件园E2号楼11层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人:杨可
电 话:0516-****8811 电 话:0516-****9001
2022年01月30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