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潜在企业:
根据《****商务厅****财政厅****开发局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20〕32号)和《**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定于2022年2月11日至2月18日组织**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网红直播产业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承办主体。
一、比选内容
按照《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川商市建〔2020〕32号)和《**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确定的网红直播产业链项目。
(一)充分利用本县双创空间阵地,打造网红经济办公区,配套直播场地、设备设施,构建直播、短视频、社交等新媒生态服务模式,配套相关文化设施,广告宣传,培养一批农村网络主播,推介**旅游**、特色产品和美食民宿。具体内容见(附件1),此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40万元。
(二)打造小型****基地,在县内网红景点设计多种体验活动、夜生活文化、拍摄场景等。根据**生态**和产品**优势,组织开展大型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培育****基地。在直播人才培育上,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化电商直播培训,培育优秀本土电商“头部主播”,逐步形成电商直播体系。具体内容见(附件2),此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三、申报项目承办主体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在**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财物制度健全规范,依法在本县纳税;
(三)企业应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及其他相关服务资质。
四、确定方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体,由团县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五、报名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办主体,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自愿报名,同一家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将相关比选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密封公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18:00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团县委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均用A4纸张,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个参加比选企业只需提供一份比选文件。
联系人:谢佳彤,电话:151****4660。
报名地址:**省广****政务中心二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及相应证明材料: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行业许可证。
2.实施方案。方案内要明确项目建设期限、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绩效目标等内容。
3.公司的整体情况及综合实力。****公司规模,员工数量,成立时间,资产情况;相关**,经营状况,项目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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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