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 | ||||||||||||||||||||||||||||||||||||||||||||||||||||||||||||||||||||||||||||||||||||||||||||||||||||||||||||||||||||||||||||||||||||||||||||||||||||||||||||||||||||||||||||||||||||||||||||||||||||||||||||||||||||||||||||||||||||||||||||||||||||||||||||||||||||||||||||||||||||||||||||||||||||||||||||||||||||||||||||||||||||||||||||||||||||||||||||||||||||||||||||||||||||||||||||||||||||||||||||||||||||||||||||||||||||||||||||||||||||||||||||||||||||||||||||||||||||||||||||||||||||||||||||||||||||||||||||||||||||||||||||||||||||||||||||||||||||||||||||||||||||||||||||||||||||||||||||||||||||||||||||||||||||||||||||||||||||||||||||||||||||||||||||||||||||||||||||||||||||||||||||||||||||||||||||||||||||||||||||||||||||||||||||||||
资金现金 | ||||||||||||||||||||||||||||||||||||||||||||||||||||||||||||||||||||||||||||||||||||||||||||||||||||||||||||||||||||||||||||||||||||||||||||||||||||||||||||||||||||||||||||||||||||||||||||||||||||||||||||||||||||||||||||||||||||||||||||||||||||||||||||||||||||||||||||||||||||||||||||||||||||||||||||||||||||||||||||||||||||||||||||||||||||||||||||||||||||||||||||||||||||||||||||||||||||||||||||||||||||||||||||||||||||||||||||||||||||||||||||||||||||||||||||||||||||||||||||||||||||||||||||||||||||||||||||||||||||||||||||||||||||||||||||||||||||||||||||||||||||||||||||||||||||||||||||||||||||||||||||||||||||||||||||||||||||||||||||||||||||||||||||||||||||||||||||||||||||||||||||||||||||||||||||||||||||||||||||||||||||||||||||||||
15,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资金 2.4 投资总额:约4963.2万元 2.5 建设规模:青年路(县府西街-人民路)约765米,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人民路)约688米,人民路(青年路-县府南街),青年路(**河-人民路)约355米,青年路(县府西街-党校街)约1196米,临街建筑物装饰以及改造展开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 2.6 建设地点:**市**区青年路、县府南街、人民路部分路段;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EPC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EPC标段:青年路(县府西街-人民路)约765米,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人民路)约688米,人民路(青年路-县府南街),青年路(**河-人民路)约355米,青年路(县府西街-党校街)约1196米,临街建筑物装饰以及改造展开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 监理标段:**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 2.8 招标范围: EPC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测量、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标段: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应具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3.1.2.1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 3.1.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不够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8]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2月21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登录会员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9时30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青年大道455号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187****17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花园北路2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93****8605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市**区建筑****办公室 电 话:0371-****81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 (4)监理大纲;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材料; (7)服务承诺书; (8)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件资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 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 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委员会随机摇号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 (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3)监理报价 (4)检测设备 (5)企业荣誉、业绩和服务承诺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监理报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规模:青年路(县府西街-人民路)约765米,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人民路)约688米,人民路(青年路-县府南街),青年路(**河-人民路)约355米,青年路(县府西街-党校街)约1196米,临街建筑物装饰以及改造展开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 2.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3.质量标准:合格。 4.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5、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5.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5.2监理工作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6、监理依据:现行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7、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三、成果文件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在合同中约定。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在合同中约定。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在合同中约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工程竣工后完好无损退还。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满足办公要求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受托人自行解决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受托人自行解决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按项目要求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第六章 投标书格式及附件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财政决算评审的施工**费的 %(大写:百分之 )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全额交纳中标****公司。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监理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大纲。 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的重点、难点分析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投标人能提供的特殊服务能力也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人员进行明确。 投标人在监理大纲中,应对以下内容的实施提出有效的保证措施: (1)参与施工图设计会审,预先发现设计的不足甚至失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审核,事前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或完善的建议; (3)对重要或关键的工序、工位进行必要的检测、检验和实验,或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和要求,并对其进行技术性分析。
本工程监理中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五、项目管理机构
“总监工程师情况表”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职称证(如有),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相关证明。附件一从事本工程监理的总监工程师情况
附件二 从事本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主要人员情况表
六、资格审查材料(一)监理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证件
(三)信用查询
注:按照公告要求内容查询,查询主体“企业”。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
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2018、2019、2020三个年度。
(五)企业业绩
七、服务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 1、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相应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格式自拟)。 3、企业或人员获奖荣誉证明材料(如有); 4、其他资料(如有)。
|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