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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资金 2.4 投资总额:约4963.2万元 2.5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青年路(县府西街-人民路),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人民路),人民路(青年路-县府南街),青年路(**河-人民路),青年路(县府西街-党校街)建筑外立面材料更替,增加符号性GRC构件,增加装饰性壁柱等; 2.6 建设地点:**市**区青年路、县府南街、人民路部分路段;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EPC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EPC标段:青年路(县府西街—人民路)约765米;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人民路)约688米。人民路(青年路—县府南街)约355米;青年路(**河—人民路)约912米;青年路(县府西街—党校街)约1196米;临街建筑物装饰以及改造展开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 监理标段:**市**区城市有机更新(EPC)项目监理。 2.8 招标范围: EPC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测量、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180 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标段: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相应的能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3.1.2.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 3.1.3.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 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 3.2.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不够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8]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2月21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登录会员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9时30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青年大道455号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187****17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花园北路2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93****8605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市**区建筑****办公室 电 话:0371-****81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概况;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正在实施)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以上得分项中涉及的证书、证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针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描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青年路(县府西街一人民路)约765米;县府南街(县府西街一人民路)约688米。人民路(青年路一县府南街)约355米;青年路(**河一人民路)约912米:青****党校街)约1196米。建设规模:展开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整体色调为:黛青灰+民国白+中国红。 1、建筑主墙面红砖效果(软瓷+真石漆)。 2、一层和局部墙面灰砖效果(软瓷)。 3、建筑顶部民国风白灰色的装饰线条。 4、增加镂空金属成品件装饰空调室外机。 5、窗户边加白灰色装饰线条(GRC/部分刷真石漆)。 6、统一设计民国风广告位。 有机更新实施方法: 对原有外立面材料进行替换,粘贴软瓷+喷涂真石漆达到红砖或灰砖效果。外立面增加符号性GRC构件,GRC构件采用热镀锌角钢、燕尾槽自攻钉和尼龙膨胀栓组件等与外墙固定。屋顶适当增加造型二层7.68 ****分局部增加装饰性壁柱。 工期:6个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工程费以最终财政决算评审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的投标报价(费率),设计费以最终财政决算评审的施工**费的 %(大写:百分之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若果我方中标,按招标文件****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另外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个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成员名称: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原件扫描 五、技术标 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相关要求进行编写 附件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2: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单位:人
六、项目管理机构 6.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安全员和其它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