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色格孜库勒乡乡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县色格孜库勒乡乡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2月18日 11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色格孜库勒乡乡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9000.00元
最高限价:999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县色格孜库勒乡乡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 | 370 | 999000.00 | 盏 | 太阳能路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一批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3)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公司****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2021年至2022****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1年10****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1年12****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02月17日00:00-24: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
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8 11:00:00(**时间)
五、投标地址:****交易中心(**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六、开标时间:2022-02-18 11:00:00(**时间)
七、开标地址:****交易中心(**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八、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县色格孜库勒乡乡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 | 15000 | ******联社营业部 | 8770 1001 2010 1219 84578 | 网银、电汇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换取收据(换取收据前,前******联社营业部领取本项目进账单),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中心 |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名 ● 称:****/span>
地 ● 址:**县色格孜库勒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
地 址:**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903-****366
**** ****
2022年2月10日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