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第一批)
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历史遗留矿山认**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局申请复核(地址:**县文化路,联系人:李树青,联系电话:下载)
****
2022年2月14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