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集中加工点标准厂房项目(二期)
招标答疑、补遗及限价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质疑一:文件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类 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答疑一: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二:本项目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由于2021年评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办公室现在还没有发放职称证书,渝职改办〔2022〕24号文件中已说明:经**市工程技术中小企****委员会2021年12月16日评审通过,****办公室公示、核准,现将评审通过的高级工程师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以上人员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因本项目于2022年3月2日开标,是否可用其他证明文件或截图代替证书。
答疑二:可以通过评审文件等相关材料证明文件佐证替代证书。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第6条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801.04平方米,按照**市工程建设标准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根据**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文件,第3条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3.1.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规模满足如下的任职条件,第2条中型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本次招标项目这样设置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答疑三:因本项目要求尽快完成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工期紧张,任务重,需要更富有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故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疑四:1、招标文件P14投标报价3.2第11条: (1)材料调差:① 在工程结算时,钢筋、商品砼价格发生变动时,按下列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其它材料价格变动,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涨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动,投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其后招标文件P139合同专用条款中价格调整11.1.2中: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主要材料(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
请问:材料调差是否以合同约定的材料为准另根据市场价格及信息价,铝材和电缆电线的涨幅巨大,遵守市场风险甲乙共同承担的原则,建议除合同约定的调差材料外,增加铝材和电缆电线为可调差材料。
答疑1: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2、招标文件P14投标报价3.2第11条: (1)材料调差:②调价材料调价的基准价格: A.基准价价格的确定:以开标当月的《**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钢筋,商品砼(**地区)的不含税价为基准价。
其后招标文件P139合同专用条款中价格调整11.1.2中: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如下: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不高于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乘以(1±5%)调差。
请问:关于材料调差的基准价格招标须知约定是“开标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是“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对于不一致请明确基准价格以哪项条款为准
答疑2:以“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3、招标文件P142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30%)。
请问:预付款在招标须知没有约定明细,请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预付款具体支付比例。
答疑3:本工程无预付款。
4、招标文件P29结算原则10.11约定:1、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单价执行;
②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本附表3.2投标报价第2条所列定额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价格、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施工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不含税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5 %之后执行(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下浮),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而在招标文件P138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按《**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等《**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1)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2)材料单价: ①按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请问:变更估计原则在招标须知和专用合同条款中前后不一致,请明确以哪项条款为准
答疑4: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5、招标文件P138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按《**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等《**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请问:总价下浮按中标价与限价下浮比例作同比例下浮,其中仅认质认价的材料和设备价格不下浮,根据不参与竞争的投标价中是否还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实计算费用、人工价差及材料价差不予下浮。
答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按《**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等《**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实计算费用、人工价差及材料价差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6、招标文件P28结算原则:第7条、专业工程暂估价经发包人、承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承包人直接实施。
请问: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同材料认质认价,可理解为不予中标价与限价下浮比例作同比例下浮
答疑6:专业工程暂估价经发包人、承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认质认价后承包人实施,不予中标价与限价下浮比例作同比例下浮。
质疑五:本项目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三级,为何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是否应某家单位而故意设置),根据建筑工程三级总承包资质新办理要求情况,都不需要建筑高级工程师,本招标文件是否设置合理,为了应资质要求是否可修改为建筑类中级工程师。
答疑五:同答疑三。
质疑六:招标文件对于财务要求是18.****.20年三个年度,那18****公司怎么办这****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强烈要求增加对于18****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报告!
答疑六:本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1年12月修改word版)”编制,故财务要求不做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七: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和QTF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答疑七:见随本次答疑公布的最高限价通知。
质疑八:1、招标文件P14页中“在工程结算时,钢筋、商品砼价格发生变动时,按下列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其它材料价格变动,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涨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动,投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而专用合同条款11.1.2条(招标文件P140)中“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 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主要材料(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两处对于调差的材料约定不一致,是否以专用合同条款11.1.2为准
答疑1: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专用条款12.4.3.(2)(招标文件P145)页“⑦人工、材料价差按 %(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价差调整方式按 11 条约定执行。”而合同专用条款11.1(招标文件P140)“人工、材料价差以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单价变化超过±5%时调整”,人工、材料价差若纳入当期进度支付,算术平均值不能计算,且招标文件P15页中“本工程钢筋、商品砼材料价差(工程进场至竣工验收合格)在工程进度支付中均不调整,在办理工程结算后才对材料价差进行调整。材料价差只计算税金,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请明确人工、材料价差的调整支付时间。
答疑2:最终以结算时间调整为准。
质疑九: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中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请问危大工程清单包含哪些,能否具体给出
答疑九: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及相关规定自行认定。
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布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665.5元(大写:玖仟伍佰伍拾陆万零陆佰陆拾伍元伍角整),其中安全生产费为****029.86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2月15日
[500********1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