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马关县202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
关于拟表彰**县202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5日 07:18
2021年,全县各族人民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经各乡(镇、场)推荐上报,****委员会评审,根据《**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拟将下列见义****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
李林,男,汉族,1985年4月生,群众,家住马****社区园堡村14-2号。
主要事迹:2021年10月24日晚上21时许,王某(化名)在街上转,窜到园堡村巷子里看见一名小女孩余某(化名)拿着手机一边走一边玩。王某想抢余某手机,便尾随其走了50多米远,冲上去将余某按倒,余某手机掉在地上,王某将手机抢走,藏在王某袖子里的水果刀划伤了余某的头部。王某抢到手机后逃跑,余某大声呼喊。这时,****社区园堡村14-2号的李林正往家走,到家门口看见余某追着王某,王某折回去追余某,余某的呼救声被李林听见,李林随即急忙制止叫王某站住,王某继续跑,李林于是上前用手勒住王某的脖子将其按倒,按倒后发现王某手上有一把水果刀,李林将水果刀夺下来之后,一****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2月22日止,如对以上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县委政法委反映。
地 址:**县骏城路1号(县委大院六楼)
联系人:张宏菲
电 话:0876-****844
邮 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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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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