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市**护城河及周边区域灾后重建项目**东路安置区A、B地块投资人及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以下称“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本次主要对水灾受损严重的**周边(护城河疏通区域)、**村、东关村、西纸坊村、北码头村(**路东侧部分)以的居民住宅重**设及安置。 **东路安置区A、B地块: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灾后迁**置房及安置房周边基础设施恢复两部分。安置区占地约157.79亩,总建筑面积约32.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4.11万平方米,公共配套及商业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73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024套;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拟建设内容为塔后路、东关路、纺织东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建设。该区域项目投资估算为17.6722亿元。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市**护城河及周边区域灾后重建项目**东路安置区A、B地块,该标段的投资和EPC总承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中标后,应与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协议》,并按照《**协议》《出资协议》****公司,项目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项目筹划、建设实施、项目移交等工作。同时与****(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协议》,中****公司**诚意金,约定资金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诚意金和利息退还。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协议》的约定,出具相应项目的资本金,****公司相应的**诚意金。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符合相应规定的资质及业绩要求的前提下,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作为承包人)与****签署EPC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法承担本招标文件所列工程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工作。 1.3 标段划分 **东路安置区A、B地块,该标段的投资和EPC总承包。 1.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能顺**过各项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90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从项目实施之日起计算,(首批施工设计图纸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5日内进场完毕。 1.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施工单位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2.3 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年末总资产 5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0年末净资产达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2020年为盈利,年平均营业额 5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4投融资能力 要求:具有不低于4亿元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分别提供项目资本金和其余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包括到位计划、额度、来源、证明材料。 2.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9年1月以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工程建设市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6 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备注:1.企业类似业绩指: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或施工方)自 2017 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30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 10亿以上(含10亿)的住宅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设计方成员)自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住宅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进行投标(资质条件参照2.1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招标人分别与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2.8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3.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21日8:30至2022年2月25日18:00止。 3.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3.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14日8时30分 4.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新****管理中心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监督部门 卫****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8815376) 联系电话:0373-****010 ****建设局(信用代码:****0781MB0R926596) 联系电话:0373-****86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前街103号 联 系 人:李恒 联系电话:0373-****508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李明新 刘浩 刘红春 汪曦 电 话:0371-****2359 邮 箱:****@126.com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