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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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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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县台陈镇2021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7 第六章 图纸(无).............................................................................. 4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县台陈镇2021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为土地复垦专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台陈镇2021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县境内 2.4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共涉及台陈镇林涯张、荒张、水车梁等12个村庄,土地面积共计33.51亩。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旧建筑、废弃土外运、清除树木、施肥、土方外购平整土地等 2.5预算金额:约269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2年0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24日00时00分前下载。首次投标需通****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03月10日09时00分 (**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5.2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无需****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由投标人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1060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95-****656 137****5042 地址:**市**区嵩山路与淞江****中心C座 监督部门:******局 联系电话:0395-****97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无);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修改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响应性承诺 十、扬尘防治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编制依据要求填写相应表格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3.2.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前期工程咨询费用。 3.2.4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全部所需的人工、材料(材料试验检验)、机械、管理、措施、规费、利润、税金、检验试验、专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省相关规定足额计取. 3.2.5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 3.4.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活动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5.1“资格证明文件”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本项目为电子化评标,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不能清晰可辨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参考《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指定位置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如有)。 4.2.3开标会议中,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40分钟内,请投标单位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环节。 4.2.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章、单位公章),自行选择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5.2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项规定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为其提供投标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度索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人资格或拒签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位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委员会: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计算 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2)商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部分计算出得分B; (2)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按照所有评委打分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4: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1.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依据《**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2.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2.6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优先顺序。 1.6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提供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约定 。 1.10.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向不相关的第三方透露和使用 。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2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如有需要,双方另行协商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签订合同后 。 2.2.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双方协商约定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由双方协商约定 。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如有需要,双方协商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如有需要,双方协商约定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暂估价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5%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更换项目班子人员每更换一人处以1万元罚款,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资质及业绩证明。2、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以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清出场地,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先后次序另行确定施工单位,不再重新招标,合同价款不变。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无)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响应性承诺 十、扬尘防治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1)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你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条款履行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我方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附相关材料,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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