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区**大道东72号富****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668-****007
邮 编:52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环评文件下载 |
1 | 玩具生产项目 | **省茂****工业园1号路6号(坐标:东经110°46′42.926″,北纬21°41′21.315″) | ****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茂****工业园1号路6号,项目租用土地面积447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928平方米,建设家具类塑料制品生产线及玩具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主要从事家居类塑料制品及塑料玩具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产能为家居塑料制品3万个,玩具制品18万个,主要产品为头盔、垃圾箱、智能电动遥控车系列玩具、公仔系列玩具、儿童小卖部系列玩具以及方特动漫玩具。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8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运营期的废气来源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恶臭及无组织混料粉尘。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有机废气、恶臭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混料粉尘通过封闭车间、投料过程密闭操作、密闭的容器内混料等措施来控制,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2)水环境:运营期的废水来源主要为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冷却水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市**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白**。(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厂房墙体隔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4)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和次品、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UV灯管。采取的措施:塑料边角料和次品收集后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0668-****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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