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启****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已****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为清审批复[2022]4号,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港**启****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柴米河与团结河交汇处,黄盐路与新港路交汇口西北角,西临**路,南临黄盐路,东临新港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面积约67944****处理厂62881平方米、尾水湿地5063平方米),建设日处理规模达40000****处理厂和配套尾水湿地各一座。****处理厂工程分两期建设,工程一期主要建设日处理污水规模20000吨,其中粗格栅进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及主要附属建筑物土建按照日处理污水规模40000吨配置一次建成,设备按照日处理污水规模20000吨配置,其他建构筑物中土建和设备按照日处理污水规模20000吨配置。
2.1.3 招标控制价:16394.23万元【设计费400万元,**费9549.44万元,设备购置费5044.79万元,暂列金额14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采购质量标准: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且需甲方、总承包方、监理、跟踪审计四方一起确认。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在《临港**启****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培训、验收、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含厂外湿地工程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配套设施,不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外相关配套工程),包含所有临时设施建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污泥接种)、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加药费用、污染因子检测费和污泥处置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设计: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生产设施、配套生产设施、湿地工程、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配套工程)、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控及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工程、管线安装工程(含工艺及配套管线)),不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外相关配套工程。
设备采购:本项目建设需要的所有物资和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控及监控设备、化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行。
上述内容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或者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1自2020年2月21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1年2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1年11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注:评委在评标时将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板块,对投标人是否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查询,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或“信用**”( http://credit.****.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的人员,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CA证书和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市**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孙丹丹189****0775;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0470;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3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来两阶段评标,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EpointWeb/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中心小学 地址:**市**区中业慧谷B01幢1单元5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6900 联系电话:159****4001/138****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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