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家庭养老床位配套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县家庭养老床位配套改造项目,为**街道、棣丰街道、**镇、水湾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 60 周岁(含 60 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配套改造,总预算金额为52.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县家庭养老床位配套改造项目,预算52.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家庭养老床位。根据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对老年人住所进行地面、卧室、如厕洗浴设备、物理环境等方面的适老化改造,配备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针 对老年人身体状况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7〕141 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服务的期限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8、项目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服务期限内如有适用的最新规范、规程、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9、其他要求:
(一)服务对象
具有**街道、棣丰街道、**镇、水湾镇户籍且在户籍区域范围长期居住的,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对该部分人群实现全覆盖。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只进行智能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购买服务。服务机构可延伸服务,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本项目对服务对象不具有强制性,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愿申请。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经过评估符合要求的新增服务对象按年纳入,因去世、户籍迁移、条件改变等不符合要求的核减服务对象按月减退,由县民政局组织服务机构实施。
(二)服务机构
1.依法登记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及连锁化运营的养老服务组织),应具备专业服务团队及运营管理能力,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2.****医务室、****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鼓励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3.有可以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4.配有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民政局信息平台的功能,设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系统运行需纳入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监管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民政局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及资质、城乡差别,按招投标相关要求,择优选择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三)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
1.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对居住环境的卫生间、浴室、卧室、客厅等关键部位进行必要改造,配置必要的设施器具,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
2.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与提供服务的照护机构实现呼叫应答、信息传输、服务监控监督和预警处置。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收到呼叫、预警后及时到达老人家中,妥善进行处置(原则上** 15 分钟、农村地区 30 分钟)。
3.能通过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穿戴等设施设备,远程监测老年人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每天 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基于数据收集分析。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43-****616
地址:**县**十七路棣新四路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秋霞
电话:0543-****890
地址:**县**大厦506室
日期: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