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朱集乡潼山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界外危岩安全隐患排除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286号
成交金额: ****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朱集乡潼山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界外危岩安全隐患排除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明(组长)、曹丽、李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金额为3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锦润悦府5栋9楼,联系电话:189****944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毛** 173****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公司
地 址: **市锦润悦府5栋9楼
联系方式: 王工 189****9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89****94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