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2-24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中心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007001 | 标段名称 | ****中心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项目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中心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中心项目(项目****行政审批局、****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立项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先锋街道青年东**侧、紫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中心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医院**病房楼(平疫结合)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14.76万元(其中:****中心一期工程549.54万元,****医院**病房楼(平疫结合)465.22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竣工日期:2023年3月(与其他专业工程同步施工、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心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医用纯水系统、软化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制水设备、储水容器、设备连接管阀件、监测仪表、控制系统、机房至各使用水终端点的管阀件或配件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 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的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如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分别如下: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额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医用纯水系统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R 自2020年2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2021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自2021 年 1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自2017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02月24日至 2022年03月16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3月16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大道60号 | 地 址: | **市**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
联系人: | 张莹杰 | 联系人: | 徐茂斌 |
电 话: |
| 电 话: | 0513-****1318,135****2988 |
监督电话: | 0513-****0021 | 电子邮箱: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