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范****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2-24 17:1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已****委员会以范发改[2021]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
2.2项目编号:HLZB-2022-019;
2.3建设地址:****;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总投资金额:3011.83万元;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第四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五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顾城路和金堤大道施工;
第二标段: 英才路施工;
第三标段:雷泽路(十字坡大道以西)施工;
第四标段: 雷泽路(十字坡大道以东)施工;
第五标段:**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监理;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第四标段:90日历天;
第五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定合格标准;2.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第四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施工能力。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师(预算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1.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为准)不少于1项;
3.1.6 投标人须提交2018年度、2019年度、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两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7 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建造师),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1.8 其他要求:
3.1.8.1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8.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2、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总监在监工程不得多于三项(包含本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监理部组成人员须至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造价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见证员1名,具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2.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工程监理业绩: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5、投标人须提交2019年度、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2.6、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2.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80000.00元(捌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100000.00元(拾万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第五标段:人民币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 3 月 17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交易中心(http://www.****.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80000.00元(捌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100000.00元(拾万元整);第三标段:20000.00元(贰万元整);第四标段:20000.00元(贰万元整);第五标段: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00357
注:****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时间);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注: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7.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www.****.com”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与投标活动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板**路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3-****51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89****7443
地址:****原路
监督单位: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3-****958
地 址:**板桥路东段人防楼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