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02月08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珠自然资储2022-01(交易序号:22002) | 地块位置 | 高新区科创北围兴南**、新湾四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7.674753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30200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零售商业用地 | 0.359543 | 教育用地 | 3.051254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3.235887 | 公园与绿地 | 0.21278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815287 | 受让单位 | **** | 土地使用条件: |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公司。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8375.47平方米,其中A区域用地面积35954.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容积率≤3.0且>1.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7862.93平方米,二类居住计容建筑面积≤97076.64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0786.29平方米。B区域用地面积25111.06平方米,****小学(36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111.06平方米(按发改立项批准文件实施)。C区域用地面积5401.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幼托(18班幼儿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401.48平方米(按发改立项批准文件实施)。D区域用地面积8152.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E区域用地面积2127.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4.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的设施如下:A区域: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处)、环卫作息点(1处,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B区域用地(按36班配置,用地面积25111.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111.06平方米[按发改立项批准文件实施])及用地所建建筑物,C区域用地(按18班配置,用地面积5401.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01.48平方米[按发改立项批准文件实施])及用地所建建筑物,E区域用地(用地面积2127.82平方米)及用地所建附着物。上述配建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区管委会,****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管委会;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下统称“配建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配建住房移交环节中所产生的税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由竞****服务中心各自承担。5.上述地块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人才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并由规划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明确。6.上述地块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无偿交付。配建住房属分散建设的,在项目批准预售时,由市、区住****政府指定的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7.****幼儿园以不低于《****幼儿园简装标准》建设,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1〕7号)相关规定执行。8.上述地块A区域的商业功能应集中布置在A区域南、北两侧,并做好立体交通组织及衔接。地块北侧商业街临新湾五路一侧商业二层应与新湾五路****联通,并合理解决跨街人流的垂直无障碍交通问题,具体实施方案以规划审批部门意见为准。9.上述地块中的B区域小学项目、C区域幼儿园项目建设方案需取得当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并按要求在首期报建、建设和规划条件核实。10.上述地块中的D区域已建成市政道路,竞得人在取得整宗土地产权后须将D区域用地及用地所建建筑物、附着物产权(含地下空****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部门。11.上述地块E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按要求在首期建设,由竞得人投资建成****区管委会,建设方案需取得当地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12.金业南路及两侧退让距离共50****车站建设控制区;****中心每侧60米为地下轨道控制保护区;如未来需建设地上、地面或地下轨道时,用地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地下轨道建设控制区内不得**、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地铁线路建设控制区外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建设工程,用地单位需制**构加固及防震防噪处理方案;在地下轨道控制保护区内,应限制**各种大型建筑、地下构筑物,或穿越轨道交通建筑结构下方,必要时须制定必要的预留和保护措施,确保轨道交通结构稳定和运营安全,经研究论证并征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13.上述地块竞得人须确保商业、学校、公园绿地、配建设施与住宅功能整体同步开工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备案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14.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A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B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C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D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0%,E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90%。 | 备注: | 2022年2月18日,****委****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珠自然资储2022-01地块成功挂牌出让。珠自然资储2022-01地块位于高新区科创北围兴南**、新湾四路西侧,功能为二类居住、商业、小学、幼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76747.53平方米,容积率≤约1.8且>1.0,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小学、幼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50年,动工期限为2023年4月1日前,竣工期限为2026年4月1日前。该地块最终以总地价1,302,000,000.00元,由****竞得。该地块合同编号:****。 | 二、公示期:2022年02月18日 至 2022年03月1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市**区九洲大道中2002号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635 联 系 人:冼泽恩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