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已由****以青国置阅【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省**市**
(2)规模:****广场A、B两栋楼分别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自委托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6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广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服务期 :****广场A、B两栋楼分别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自委托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6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招标范围:****广场A、B两栋楼分别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自委托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6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5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财政****事务所执业资格。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2月26日0:00时至2022年03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8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地址:**区****团校对面 ****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庞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9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城**文景街32号 | 地 址:**省**市城**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
联系人:蔡女士 | 联系人:庞工 |
电 话:0971-****896 | 电 话:0971-****699 |
传 真: | 传 真:0971-****699 |
2022年02月25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