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自然**物联感知集成之实时监控数据支撑组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自然**物联感知集成之实时监控数据支撑组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自规局“自然**物联感知集成之实时监控数据支撑组件”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是利用“智慧天眼”数据,建立自然**物联感知体系,将自然**业务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报批数据、基本农田、林地林斑、设施用地、临时用地等数据)与实时视频感知数据进行有效融合,实现自然**违法用地、设施用地和临时用地管理等多跨场景应用,更加直观的展示业务数据和流程流转,科学有效进行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该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
2019年6****规划局委托****提供**区域智慧守土高空监控服务,目前可使用的存量视频**包括222个视频监控摄像点,****公司的铁塔站址上,视****公司提供(依据文件:附件1.CTC-ZJJX-2019-000579**国土视频监控项目协议)。
二、该公司具备充足的高空挂载**
按照**自规局的建设需求和视频监控设备挂载技术要求,本次物联感知项目需要使用的高空监控均挂载在30米以上的高点上,而且基本安装区域在农村,在农村****公司具备可挂载的高空**。****公司在**区域共有1292个可用通信站址**,覆盖乡镇、农田等区域,可满足本项目对于监控点位挂载需求,实现对耕地**的高清视频监控(依据文件:附件2,3,4)。在本项目实施工作中,对于需调整点位的监控可使用该单位的站点,有利于系统调试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三、该公司具备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能力
本项目是通过自然**物联感知集成建设,将自然**业务数据和前端摄像机视频感知数据进行有效融合,是基于实时视频图像进行项目管理,直观的展示业务数据和流程流转,提高应急处置和响应能力。该公司提供的方案将高点视频监控系统与业务数据进行融合展示,通过移动端空间定位、地图展示和查询上报,服务端实现在过程中监管与结果分析,内外结合完成对用地申请进行实时监测、识别、判断、处理和分析,实现监管工作的实时动态网络化监管,实现全区域动态监测、全系统协作联动、全业务信息共享、全节点网上管控、全过程跟踪监管。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规定,即: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庆丰路875号信源大厦15-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刘茜
联系电话: 138****8977
传 真: /
地 址: **省**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2840
传 真: 0573-****9012
地 址: **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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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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