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阳分院建设项目内装及智能化(第二次)答疑
潜在投标人:
现对****早阳分院建设项目内装及智能化(第二次)施工招标作如下答疑:
质疑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请问以上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质疑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中(2)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下面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明确除投标文件格式内的承诺外是否另需再自行承诺。
答:主要管理人员只需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承诺,不需其他承诺。
质疑3:签字盖章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根据以上内容,联合体协议是由联合体双方盖章后的扫描件,然后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还是由联合体双方都加盖电子印章。
答: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印章即可。
质疑4:第一次投标缴纳的投标保函有效期为开立起270天且投标保函未退还或撤销,请明确此次投标保证金是否需重新缴纳。
答:本次投标保证金须重新缴纳。第一次投标保证金已退还,若第一次投标时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请自行****交易中心办理退还。
质疑5:我司目前正在进行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已完成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但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暂未完成,提供原法定代表人信息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出具的****公司鲜章和当****委员会鲜章后扫描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质疑6:“投标人须知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及“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此次招标未有技术方案,对于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请明确是否制作响应表。
答:不需要制作响应表,对“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质疑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注:投标人可以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也可以2个业绩组合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请明确2个业绩组合中,是否为一个装修装饰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和一个建筑智能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组合。
答:是。
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中(2)主要管理人员中“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是否需要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
答:不需要。
质疑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中(1)项目技术负责人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指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装饰等专业”,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与本项目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不符。建议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取消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要求:工程造价: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800万元及以上。请问如果1个业绩同时满足装饰装修和智能化工程,相应部分的合同金额可以用业主证明体现吗
答:按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执行。
质疑11:其它业绩含智能化业绩800万,是否满足
答:本项目智能化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智能化业绩,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3目要求。
质疑12:关于****早阳分院建设项目内装及智能化(第二次)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缴纳方式没有响应渝公管发2021(5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在渝公管发2021(59)号文件之后,应该与渝公管发2021(59)号文件一直,望业主单位修改。不然我单位会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中作如下修改: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修改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修改为:(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80%;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修改投标文件格式中“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详见附件1:
4、新增加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以下简称“受益人”)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收到受益人于 年 月 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付款通知中应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500********128****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