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宜和路(**南路至**路)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宜和路(**南路至**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区碧桂园融创领誉小区南侧,东起**南路,西至**路 2.1.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859.3m,红线宽42m~47.5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电力工程及相关配套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 2.1.3 合同估算价:4714.8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06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2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电力工程及相关配套等工程所有设计工作),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后续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协****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如工程需要)。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8)建造最终满足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全部建设内容的项目。 (9)完成GIS测绘并绘制排水管网系统图,测绘成果满足**市地下管网管理系统入库要求,并且取得入库证明。 (10)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 (11)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01日至2022年01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2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日期在后的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设计或监理业绩,单项合同造价2800万元是指工程**投资金额,而非设计或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
五、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六、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om)、****交易中心(http://ggzyjyzx.****.cn)上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鹏艳 | | 电话: | 电话:0514-****1819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十、备注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