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王墩河路(龙扬路-**路)**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王墩河路(龙扬路-**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王墩河路(龙扬路-**路)**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车站街区,北起龙扬路,向南延伸至**路。 2.2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900米,路面宽为18米。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路面(沥青)设计年限为10年。标准横断面按双向两车道布置: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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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丙级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费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A)、(C)中的工程造价金额要求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有所体现,当三者载明的工程造价金额指标不一致的,以载明的金额最小者为准。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加盖审图合格章的该业绩的竣工图、工程结算书,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能体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和施工内容,但又另行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的,该“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上述辅助证明材料也无法体现工程造价金额和施工内容的,视为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3、类似工程业绩(B)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体现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金额的,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二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能体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但又另行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的,该“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上述辅助证明材料也无法体现工程造价金额的,视为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4、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3 月 7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1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南路 30 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云萍 电 话:152****837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路287****花园2号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秋红 电 话:0523-****761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关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2022.2.28王墩河路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