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市、县一体化信用体系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8号楼3层30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省、市、县一体化信用体系平台项目 |
服务范围: | 诚信体系一体化平台、信用**门户网站软件及信用服务支撑系统 |
服务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时间: | 3年 |
服务标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建超、张志娇、贾大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6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政府二楼
联系方式:152****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135****9621
3.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 址:**县大禹路中段
联 系 人:袁国印
联系方式:0377-****3012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恒
电 话: 135****9621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