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农贸市场二楼进行整体公开招租,具体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农贸市场二楼,建筑面积约2435平方米以现状整体出租。
二、招租方式:****采购中心公开招租。
三、招租起价:起租价为140000元/年,价高者承租。
四、租金交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租金在上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支付。
五、租赁期限:三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重新面向市场公开招租,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六、招租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租。
七、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竞租人参与竞租报名登记时,交付竞租保证金10000元。竞租成功的竞租人,需在竞租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玉津镇公园路44****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68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人交付的竞租保证金,出租人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成功的竞租人,未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未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则取消其租赁资格,没收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
八、承租条件
1.承租人以租赁房屋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获得行政审批许可,不得以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租赁房屋。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出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时所发生的一切水、电及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租赁场地内人员财物、管理租赁房屋等安全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4.承租人按现状取得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后,经出租人同意,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可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安装设备,但需满足住建、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限届满且未形成续租关系时,租赁房屋内不能拆除的装修和设备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对承租人不进行任何补偿,出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
5.出租人不组织对租赁房屋的踏勘,竞租人可自行踏勘。竞租人一经报名竞租,视为对租赁房屋的现状完全了解。
6.认可本方案所附《房屋租赁合同》(格式)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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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