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美丽乡****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级美丽乡****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胜利路小区8栋1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99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425号星海远航大厦702
中标(成交)金额:****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君和****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萧****商铺36#B201-204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10日 项目经理:王文楷 执业证书信息: 皖234****38990 | 名称:******公司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10日 项目经理:宋俊 执业证书信息: 皖234****17468 | 名称:**君和****公司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10日 项目经理:李兆言 执业证书信息: 皖234****04881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剑(组长)、郑先栋、江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 11551 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银河二路468号楼4层,联系方式:马工 157****47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
联系方式: 180****3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银河二路468号楼4层
联系方式: 马工、157****4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157****47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