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集中监管仓满足甲方使用(冷库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含库内电梯使用权), 需有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水泥场地、相关通道及附属保障设施设备, 需有不少于2间办公室(每间不少于30平方米)和不少于4个集装箱8间宿舍(3米*6米集装箱一分为二,每间配套电、空调、床、被褥等),集中监管仓要提供配套的配套办公、生活设施(淋浴间、厕所、废水处理)和使用设施设备(冷库、叉车、电梯、更衣室、洗消及防护服脱卸间、医废间、驾驶员临时休息室、核心作业区和生活区围挡等),其所有集中监管仓的水电、现有的生活和使用设施设备维护均由乙方负责维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肺炎防指办[2020]69号)中明确指出,****(**农批市场)作为本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二、该项目经前期投资及后续改造,已完成全部配套设施建设,并配备了与之相适应的设备,运行正常。如若再行寻找供应商,势必造成重复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浪费。三、**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作为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必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贯性,如果由新的供应商承接本租赁服务,将会重新设计、改造、建设、投资集中监管仓,建设周期过长,投资重复,影响集中监管仓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区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龙盛大道5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12MA1MF53Y16
三、公示期限2022年03月03日至2022年03月1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 采购人
联系人:曹广冲
联系地址:**市**区新金西路80号
联系电话:183****810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银河路66号
联系电话:0513-****808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龙盛大道555号
联系电话:138****1224
六、附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