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职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培训机构提质增效,形成良性竞争态势,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市职业培训任务,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2022年度职业培训机构遴选
二、培训实施地点
三、遴选规模
根据我市2022年的培训规模及工作实际,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2022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包含创业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办学许可范围申报遴选工种(技能培训需与创业培训分开准备两套资料)。
四、培训工作开展期限
从双方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五、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1.市、州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具备一定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
2.熟悉省、州、****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按省、州、市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3.培训机构能够按“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公司”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训后能够组织学员统一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4.培训机构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采取集中式(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管理)管理开展培训,统一安排学员免费食宿和省人社厅要求的培训监控设施和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能在**市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对培训班级进行日常管理及业务对接。
六、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资料。
3.报名地点:****中心一****办公室一)。
4.报名联系人:杨启学;报名联系电话:0854-****606,政策咨询电话:0854-****606;
5.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
(3)市、州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定点培训机构的批复文件(含增设工种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定代表****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培训机构近3年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以及“信用中国”(www.****.cn)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6)培训机构教学场地图片及产权证(租赁合同);
(7)培训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及2021年相关执行记录;
(8)培训机构设施设备清单、照片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9)教师资质证明。提供教师情况一览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10)管理人员聘用情况。提供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1)培训机构需具备电工、焊工、家政服务、化工类培训中至少两种培训工种的培训资质,并需提供至少两种不同工种的培训方案,方案需与就业挂钩,可提供“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公司”培训方案,并提供资质证明、申报工种优势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注:1、为保证每个工种有1-2家培训机构培训,培训机构申报不能重复选择同类工种;2、如同工种出现多个机构申报,按分数择优选择前两名;3、如出现申报两个工种,落选一个工种,另一个工种分数排名前两位,则该机构遴选成功分数排名前两位的工种)
(12)近3年开展培训业务数量情况(由对应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13)2021年开展培训业务相关就业台账、鉴定合格率及稳定就业率(由对应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14)本机构与用工企业、****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书(合同)和岗位明细表;
(15)2020年及2021年属地人社部门年审资料;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核)、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机构公章),按照顺序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二)资格初审
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在2022年3月22日17时前将补充完善的资料一式三份装订好报送至**市就业局培训科,未补充完善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初审符合要求的培****人民政府网、**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时开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社会保障局17楼会议室。
3.评审人员:由****社会保障局及部分培训组织单位人员组成评审组。
4、评审流程
(1)培训机构陈述: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培训机构进行自我推介、优势项目读解、师资力量及承接能力展示、近三年培训成绩介绍、就业推荐情况说明、招生培训组织计划等,接受评审人员现场提问。
(2)审核及评分:评审员根据培训机构的现场陈述、查阅资料后对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议和打分。每位评审员按照评分表项目依次进行评审。对培训机构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数后,取其平均值为各参选机构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四)确定培训机构
1.名额设置。根据评审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选择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
2.公示。根据资格初审、现场评审及兼顾我市需求实际,确定入围培训机构名单,****政府网、**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社会保障局与最终入围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工作业务。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应当认真阅读遴选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并按照遴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若已入围的培训机构放弃与****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协议,将按照现场评审评分依次递补培训机构进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
2.遴选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评审会场纪律的;
4.培训机构近三年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或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等违反培训文件相关规定的;
5.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六)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附件1:2022年**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
2.附件2:2022年**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评分表.xlsx
****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