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测编号G32022HB****020 | |
**戈碧迦****公司100万股股份(占比0.8457%) | 转让底价(万元)770.000000 |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2-03-14 | |
- | 挂牌结束日期2022-04-11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戈碧迦****公司 | 注册地(地址)****开发区****园区 | ||
虞国强 | 所在地区- | ||
2009-12-14 | 注册资本(万元)11825.000000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0144380 | ||
中型 | 经营范围光电科技开发;光学玻璃研发;汽车LED前照灯及相关配件、汽车配件、车载元器件、眼镜片毛坯、工艺玻璃、特种玻璃、水晶玻璃及压型件研发、制售;玻璃制品、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灯具、纺织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国家允许的实业投资;水晶工艺品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6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 ||
股份总数 | |||
否 | |||
1 | 虞顺积 | 25.3217 | |
2 | **紫昕国有资本****公司 | 16.9133 | |
3 | 秭****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4588 | |
4 | ****中心(有限合伙) | 5.1315 | |
5 | **市西博光学材料创****公司) | 4.2283 | |
6 | 柯剑 | 2.537 | |
7 | ******公司 | 2.537 | |
8 | **国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483 | |
9 | 吴林海 | 2.0927 | |
10 | ******公司 | 1.6913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75682.269727 | 23503.584811 | 52178.684916 | |
**华****公司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年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华审资产评估土****公司 | |||
**** | |||
2022-03-11 | |||
2021-12-31 | |||
鄂华审资评字(2022)019号 | |||
624.000000 万元 | |||
74979.240000 | 93493.360000 | ||
23017.460000 | 19764.350000 | ||
51961.780000 | 73729.010000 | ||
其他类型 | |||
不涉及 | |||
否 | |||
1、标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公司,证券简称戈碧迦,证券代码835438。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按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割。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并不意味着其符**为标的股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账户及权限。 4、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到****(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2)019号)及审计报告(鄂华审会专字[2022]050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资金结算及股份交割。 4、受让方须在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纳至联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由联交所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3)交易双方向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联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处置//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资金结算后其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3、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资金结算后其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下简称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股权转让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价款结算及股份交割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联交所交易规则的。 |
**紫昕国有资本****公司 | ||||
**县茅坪**湖大道22号 | ||||
张晖 |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0 | |||
企业类型 | ||||
****0527MA488QKL5G | 经营规模中型 | |||
16.91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8457% |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紫昕国有资本****公司 | |||
****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2022-03-11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公司****公司解除补充协议的批复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须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资金结算及股份交割。资金结算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为准。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 | |||
40.000000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 账号:717********0918 开户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网络竞价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交易所 | |||
庄经理 | |||
0717-****888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