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
2022-03-14
**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3-C座8-1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570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 |
服务范围 | **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
服务要求 | 响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服务标准 | 响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东、王庆、王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1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6****6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0555-****55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友琴、周晶晶
电话:0555-****51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