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溆发改投资〔202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主要内容有:一、商业步行街约16658.28㎡(其中地上约11571.84㎡,地下约5086.44㎡,含室外水电铺装)。二、康复道路约7135.8㎡,**泄洪通道约600m,南广场及亲****停车场约9163㎡)、防洪堤及配套道路100m、煤炭公司地块道路工程约950㎡、道路环岛绿化工程、二桥端头绿化工程等。 2.4投资估算:**工程费约13325.2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100%。 2.6招标范围:完成**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所有设计相关评审费用,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80日,其中: √方案设计20日。 √初步设计:20日。 √施工图设计:40日。 √后续服务:按合同约定。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至少配备园林、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6个专业)均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17时30分止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108。 9. 其他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1592。 9.4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市公共**交易中的交易平台查阅相关指南,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投标清单为交易平台要求的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新点技术支持:****980000,QQ****15716。清单制作 139****0886 陆工。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卢峰镇 地 址:******商贸城第1幢1327室 邮 编:419300 邮 编:41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董龙庆 电 话:189****6663、137****0737 电 话:155****988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