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沈阳市﹒法库县]2021年法库县美丽宜居村村内绿化项目-施工六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市﹒**县]2021年**县美丽宜居村村内绿化项目-施工六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布时间:2022-03-16 14:20 中标通知书
2021年**县美丽宜居村村内绿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2021年**县美丽宜居村村内绿化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6 | 标段名称 | 2021年**县美丽宜居村村内绿化项目-施工六标段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3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3月2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县 | 建设地点 | **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靳庆祥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6904 | ****269.340000元 | 79 | 合格 | 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92.7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靳庆祥 | 贲旭 | 彭娇媚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6904 | ****6529 | ****8010 | |||||||||||
投标报价 | ****269.340000元 | ****904.650000元 | ****180.1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79 | 79 | 79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
评审得分 | 92.74 | 92.7 | 92.64 | |||||||||||
企业业绩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