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处理场市场化运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2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株茶财采计[2021]000205
招标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县城****处理场市场化运营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
(3) 项目内容:本****填埋场日常****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生活垃圾填埋量为200吨/日,****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吨/天,****处理站中的膜处理设备的化洗和日常保养,本项目实际运营****处理站月平均产水量不低于2700吨,垃圾填埋作业每年按365天计算,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总服务期三年。
(4) 项目负责人: 邓** 。
2. 合同金额
(1) 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取单价招标,根据中标结果服务费按照如下三类单价结算:
①综合运营单价(含垃圾填埋和渗滤液处理):78.31元/吨;
②渗滤液超出部分处理单价:60.27元/吨(按出水量计算);
③应急设备处理存量渗滤液单价:88.45元/吨。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起始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3月30日;
总日历天数: 365天。
(2)地点:**县思聪乡辉山村**县城****处理场内
(3)方式: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在**县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填埋场日常****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达标排放,总服务期三年。
(4)如服务期内,因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等原因提前停止垃圾填埋作业,所有服务提前终止还是继续开展渗滤液处理,具体**模式由双方**协商解决,最终以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4. 渗滤液进出水水质
(1)设计进水水质
依据2020年12月由**市****公司编制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吨/日(进水),设计进水指标如下:
项目 | CODcr (mg/L) | BOD5(mg/L) | SS (mg/L) | MH3-N(mg/L) | TN (mg/L) | TP (mg/L) | pH | 电导率 |
进水水质 | ≤4000 | ≤500 | ≤600 | ≤1500 | ≤1800 | ≤4 | 6-9 | ≤15000 |
(2)产水率
基于上述进水水质条件下,产水率按阶段划分,当电导率≤12000时,产水率为60%;当≤12000电导率≤15000时,产水率为50%。
(3)尾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水水质按照《****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要求执行。
5. 计量
(1) 垃圾综合运营服务费按照实际垃圾入场量计量,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或计量地磅损坏无法计算当日垃圾量,以发生日的前三天或上一个月度的平均入场量为准;
(2) 渗滤液处理量的****质量监督局校准的计量表为准。
6. ****公司
因乙方为外省单位,基于“税收留地”以及更便利处理项目服务的需要,双方同意由****公司****公司,****公司负责上述服务项目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的名义向甲方财税支付部门开具收款发票、代收合同承包款和支付税金费用。为免歧义,项目责任主体仍为乙方。
7. 付款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结算金额为=(服务金额-考核应扣金额), 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按《茶****填埋场考评标准》(见附件1)进行考评。甲方应于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应付服务费。
(2)垃圾综合运营服务费:每月按照实际垃圾处理量据实结算, 即每月填埋综合运营服务费=运营服务综合中标单价*每月实际处理量(以双方校验认可的地磅数据或双方签字确认的人工记录为准)。
(3)渗滤液处理超出部分服务费:每月按照实际渗滤液处理超出量(即平均每月超出2700吨的部分)据实结算,即每月渗滤液处理超出部分服务费=渗滤液超出部分服务中标单价*(每月实际处理量-每月平均处理量2700吨)(以双方认可的出水流量计记录的数据为准)。
(4)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费结算方式:本****处理站无法满足水量要求,****设备处理存量渗滤液,则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费=应急设备处理存量渗滤液中标单价*每月实际处理量。(以进水流量计记录的数据为准)。
(5)付款账户:服务费按时汇入乙方****公司账户,最终以开票信息为准。
8.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R****法院提起诉讼。
9.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 其他合同文件。
10.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转包;
(2) 按照《茶****填埋场考评标准》考核后,年度考核得分低于 840 分;
(3) 按照《茶****填埋场考评标准》考核后,每月得分低于 50 分
的直接亮红牌,连续三个月红牌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乙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6)乙方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乙方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8)按照《茶****填埋场考评标准》考核后,存在属于“考核评价结果直接为不合格”的情形。
(9)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等约定的其他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的移交范围等事宜按照招投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委托运营期结束后的移交”的约定处理。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2.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招标人执 伍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 年3 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 **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严伟利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69-****2009
传 真: 传 真:0769-****2009
开 户 银行:****中心区**支行
账 号:510********9949